分离器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富城天然气公司分离器采购已由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低压分离器采购,规格型号we2.0*8.0-0.78,总计5台。现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主要是用于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回收站点。
3、到货期:该项目要求分离器到货期70天。
4、质量标准:gb150.1~150.4-2011、tsg r0021-2016、jb/t47013-2015、nb/t47013-2015标准执行,质保期1年。
其他: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新疆油田公司油田市场准入证。
2、投标单位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分离器生产、销售专业能力,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经济纠纷。
3、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备、人员,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不良记录,无自身原因引发的违约诉讼案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5、其它:1.作业人员做到守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公司基层站点日常管理。2.对于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宣布投标人不合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至 2017年 4 月 29 日,每日上午 10:00至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三平镇永新路11号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招完标后退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5 月 19 日 10:00 时,地点为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三平镇永新路11号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克拉玛依市国资委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开标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三平镇永新 路11号
邮 编: 834000
联 系 人: 杨紫涵
电 话: 17709900751
电子邮件:2438015434@qq.com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幸福路支行
账 号:882020001248800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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